近日,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总工会关于表彰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粤教人〔2021〕6号)文件精神,我校人文社科学院张朝霞老师被授予“南粤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张朝霞老师忠诚教育事业,时刻以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关爱学生,因材施教,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主持开发建设了各类英语教学资源,多次获得学校教学成果奖,在指导学生技能竞赛、个人教学能力竞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