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2020年11月2日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重要精神,根据《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特制订本方案。本方案适用于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校学生会、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组织)。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青年学生工作的重要指示,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坚持立德树人,紧扣时代主题,突出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学生会组织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同学。
2.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青年运动时代主题,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坚持学生主体地位。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着力扩大广大同学对学生会工作的参与、监督和评议;坚持立德树人,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进一步明晰学生会的基本定位和职能,加强章程和制度建设,理顺团学组织关系,充分发挥各级学生会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对照党的期望、团的要求和学生需求,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工作机制规范性不够、工作内容服务同学成长需求不够、工作方式方法照顾同学特点不够、学生干部产生机制不规范和作风建设亟待加强等突出问题,大胆探索,勇于革新,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3.主要目标
职能作用更加明确。通过改革,积极争取党组织和团组织的支持,使各级学生会地位得到加强,工作自主性、规范性增强,联系、代表、服务同学和维护同学权益的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在参与学校治理中的作用显著提升。
代表性更加广泛。通过改革,进一步扩大学生会的代表性,规范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和产生方式,重点扩大普通学生代表的比例,真正选出品学兼优的学生代表、学生干部;建立学生代表、学生干部直接联系同学、听取意见的制度。
队伍作风更加严实。通过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会领导机构的产生方式;规范学生会干部选拔标准、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退出机制;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更好推进学生干部转变作风,坚决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以实际行动做好广大同学的表率,赢得广大同学的信赖。
工作效能更加彰显。通过改革,进一步明确学校团学工作的组织格局,理顺学校学生会与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规范健全各级学生会组织的机构设置,减少层次、提升效能,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构建扁平高效的组织体系,避免“行政化”倾向;推动各级学生会进一步完善广大同学参与、监督和评议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学生会,使引领和服务广大同学的水平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二、改革举措
1.明晰学生会组织基本定位和职能。一是学生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学校团委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二是强化学生会职责,聚焦广大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才发展、权益维护等需求,广泛参与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三下乡”、校园文化建设等活动,充分发挥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同学全面成长进步、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代表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2.优化学生会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一是校、院两级学生会从原来的“主席+副主席+工作部门”模式改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探索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的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二是建立“校、学院、班级”三级学生会组织联动工作格局。校级学生会组织每年应定期听取各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二级学院学生会接受校级学生会指导,可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三是完善学生权益维护工作机制。以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加强服务型学生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学生权益的收集和反馈渠道,学生会组织增设权益部,着力强化学生权益保护,正确引导和帮助大学生全面发展。
3.精简优化学生会组织机构和人数。各级学生会组织遵循按需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符合学生组织特点,按照扁平化方式改革职能部门设置,减少管理层次,提升管理效能,减少发文、会议等推动工作的形式,杜绝“行政化”倾向。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不超过6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各部门设负责人2至3人。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至30人(含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工作部门不得超过6个,各部门设负责人1至2人。除学生会主席团和工作部门外,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学生会主办重大工作或活动时,可根据工作需要招募志愿者,因事用人、事完人散,可根据志愿工作时长和综合表现给予“综合素质测评”加分。
4.明确遴选条件。建立健全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制度,规范选拔标准和程序。学生会工作人员必须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各级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各级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学生会工作。
5.严格遴选程序。一是校级学生会主席团由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须通过笔试、面试、综合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选拔,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二级学院党组织同意,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并报学校党委确定。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须通过笔试、面试、综合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选拔,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二级学院团组织同意,报二级学院党组织确定。二是校级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确定。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二级学院团组织和校学生会同意,报二级学院党组织确定。三是各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二级学院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各类选拔过程应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坚决禁止未经选举即直接指定等方式;选拔过程中要严肃纪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6.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严格按照广东省学联《高校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指引(修订版)》要求,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一次。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各级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代表要体现广泛性。学代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
7.坚持从严治会。一是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践行学生会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定期组织专题学习,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二是学生会要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活动内容要积极向上。各级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同级团组织报告。三是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同级团组织要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8.建立述职评议制度。一是校级组建以学代会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二级学院组建以团支书兼班长、学生代表为主,二级学院党总支、团总支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二是各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学生会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综合评价。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议结果应运用于评奖评优、综合测评、推优入党等事项。
三、组织实施
1.落实党委全面领导。学校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团委具体指导的工作机制。学校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在工作场地、经费、机制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学生会组织工作纳入党群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谋划,重视关心对学生骨干的培养和管理,定期听取相关汇报,提出指导要求。学校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参与学生会管理。
2.加强团委具体指导。学生会接受学校团委和上级学联的双重指导,各级团组织要及时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学生会工作重大事项,坚决落实学校党委有关要求。校团委明确1名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学生会工作,发挥团的主导作用。学校学生会要及时向上级学联申请召开学代会、核准章程、备案选举结果。完善学生会重大活动的事前审核和事后评估机制,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同级团组织报告。学校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会工作的科学指导,充分尊重和支持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要指导学生会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完善重要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学校其他有关学生会的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