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广东省2023级新生军事理论知识竞赛的通知
武装部 Mon Sep 18 01:31:59 UTC 2023
飞机维修工程学院、航空港管理学院、民航经营管理学院、空中乘务学院、民航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无人机学院: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激发学生爱国热情,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积极推进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改革适应新时代、新特点、新要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全省普通高校和技工院校以及高中阶段学校开展2023级新生军事理论知识竞赛的通知》(粤教体函〔2023〕24号)要求,现组织2023级全体新生参加广东省新生军事理论知识竞赛(普通高校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强军目标根本要求,持续创新军事理论教学发展,提高军事理论教学质量,不断增强学生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培塑爱国主义精神。
二、赛事组织
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军区战备建设局
承办单位: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
执行单位:广东省国防教育学会
三、参赛对象
2023级全体新生。
四、竞赛内容
以《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为主要依据,结合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拓展国防法规、党史军史、国际形势和国家安全等相关内容。
五、竞赛流程
以网络竞赛的方式进行,微信关注“广东国防”公众号,点击“知识竞赛”模块进入。
(一)组织发动。9月30日前,各学院组织发动2023级新生了解竞赛规则,参与线上练习、模拟答题,学习、掌握军事理论知识。
(二)模拟答题。9月1日开始,参赛人员通过“广东国防”微信公众号进入答题系统,点击知识竞赛-模拟练习-普通高校模拟练习入口,进行模拟练习,模拟练习不限次数。
(三)正式答题。10月1日开始,参赛人员通过“广东国防”微信公众号进入答题系统,点击知识竞赛-正式答题-普通高校正式答题入口,进行正式答题。参赛人员自行选择时间进行正式答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每人只有1次答题机会,10月30日结束答题。
(四)组织评选。10月30日后,组委会根据规则组织评选和获奖名单公示。
六、奖项设置
(一)参赛个人。根据全省普通高校总参赛人数选取成绩排名前千分之五,按照2:3:5的比例评选个人一、二、三等奖。
(二)指导老师。根据学校新生参赛率依次评定,参赛率达到60%的学校评为三等奖、参赛率达到80%的学校评为二等奖、参赛率达到90%的学校评为一等奖,各获奖学校可评选2名优秀指导老师。
七、有关事项
(一)请各学院于2023年9月24日之前报送一名指导老师人选到学校保卫处,信息包含姓名、所在学院、职务、手机号码,2022年已获得过此项比赛优秀指导老师的不建议报送。
(二)请各指导老师组织各学院2023级新生积极参加,并统计新生参赛率(以学生参赛截图为准)。11月初,根据广东省下发的参赛名单及各学院上报的参赛率,核实无误后,经学校综合评定,推荐两名优秀指导老师上报至广东省教育厅。
联系人:刘刚,联系电话:86122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