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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服兵役学生申请学费补偿、学费减免国家资助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 2026-04-22 15:19:54



一、申请对象

(一)入伍服兵役学生

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复学学生;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

(二)退役后考入我校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退役后考入我校的学生;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

3.享受过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2009年2014年7月1日前,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人/年,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据实资助。

20147月1日2022年1月24日前,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年,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据实资助。

2022年1月24日至2023年8月31日前,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人/年,学费标准低于12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据实资助。

20239月1日至2024年9月1日前,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6000元/人/年,学费标准低于16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据实资助。

2024年9月1日以后,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0元/人/年,学费标准低于20000的,按实际收费标准据实资助

具体时间以入伍通知书或退伍证书时间为准。个人缴纳学费查询联系学校财务处,电话:020-86133980。

三、所需材料

(一)入伍服兵役学生

1.应征入伍毕业生、在校生、直招士官

1)《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原件1份,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在线填写,导出后双面打印,并经入伍地征兵办和我校财务处审核学费缴纳情况,签字、盖章

3)入伍学生本人银行复印件1份,并在复印件上书写:户名、账、开户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以及开户联行号12位数字,可在手机银行APP查询(自2026年4月1日始,资金发放将统一使用学校收费系统内注册的学生个人缴费银行账号。学生需该账户是一类卡,且至少在一年内处于激活状态)

2.退役复学生

1)《退役证书》复印件1份(只需复印内页)(如退役时为士官身份,另外提供申请人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原件1份,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在线填写,导出后双面打印,并经入伍地征兵办和我校财务处审核学费缴纳情况,签字、盖章

3)复学证明复印件1份;

4本人银行复印件1份,并在复印件上书写:户名、账、开户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以及开户联行号12位数字,可在手机银行APP查询(自2026年4月1日始,资金发放将统一使用学校收费系统内注册的学生个人缴费银行账号。学生需该账户是一类卡,且至少在一年内处于激活状态)

(二)退役后考入我校的学生

1.《退役证书》复印件1份(只需复印内页);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类型退役入学),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在线填写,导出后双面打印,并经入伍地征兵办、退安置地相关部门我校财务处审核学费缴纳情况,签字、盖章

3.本人银行复印件1份,并在复印件上书写:户名、账、开户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以及开户联行号12位数字,可在手机银行APP查询(自2026年4月1日始,资金发放将统一使用学校收费系统内注册的学生个人缴费银行账号。学生需该账户是一类卡,且至少在一年内处于激活状态)

四、材料报送方式

学生优先将完整的申请材料报送给带班辅导员,如无法联系辅导员的,可联系各二级学院学工办报送材料,后期学校会统一收集汇总。

各学院学工办联系方式:

1.飞机维修工程学院学工办 联系电话:020-86129783/13822273846

2.民航经营管理学院学工办 联系电话:020-86700275

3.空中乘务学院学工办 联系电话:020-86122546

4.航空港管理学院学工办 联系电话:020-86700325

5.民航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 联系电话:020-86700326

6.无人机学院学工办:020-86700356

特别提醒:

1.往年已经成功办理相关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不可以重复报送材料。

2.入伍服兵役资助资金(含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都是当年申请,次年财政拨款到账后再发放,发放周期为12个月以上,请提醒学生耐心等待。

3.自2026年9月1日始,新的服兵役学生,包括毕业后有服兵役意向的学生,要保持本人在学校收费系统注册的个人缴费银行账号为有效状态,直至服兵役教育资助资助金发放完毕为止。如因学生个人原因导致账号异常而造成资助金发放失败的,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4.监督投诉电话:学生处资助中心 020-86122057